开车要系安全带,这是基本常识,但仍是有司机不以为然。昨日6时30分,天刚蒙蒙亮,交警八大队的19名民警已经在大学罗文路口设置了两个检查点。7时许,一辆银色五菱面包车从罗文大道北往南方向行进到大学罗文路口,遇红灯泊车等候放行。正在执勤的交警一眼就看到该车驾驶人未系安全带,所以持法律记录仪上前取证检查。驾驶人看见交警前来,连忙伸手去拉安全带,企图将安全带系上。交警随即向其指出了不系安全带归于交通违法行为,要求其出示驾驶证、行进证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。然而,驾驶人却未能向交警出示驾驶证、行进证。“我忘掉带了。”该驾驶人宣称。终究,该驾驶人因不系安全带,未随车携带驾驶证、行进证,被交警三款并罚,依法共处以150元罚款、记2分的处分。
在当天的举动中,除了要点整治不系安全带交通违法行为,民警还对卡车、封闭卡车、面包车违规安装边灯、后防护栏缺失、扬尘撒漏、扩大号牌不清、超限超载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整治,一个小时内共查办不系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18起。
交警着重,无论是运送车辆仍是私家车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上路行进司乘人员都必须系安全带,不系则属违法行为,提示广阔司机以及乘车的朋友,要养成系安全带的习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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